第560章 那只鸡(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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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子怎么能穿超短裙?

  未婚同居是一种罪行!

  孩子应该和父母住在一起,不听父母话的就是畜生。

  家族的长老尊长比法律更有人情,宗族一定不能拆散……

  说这些话的人,不是那些农夫愚民,而是一个个德高望重,清廉自守的,一百多年前的帝国精英,他们顽固的坚持着自己的理念,当然也不是不可以改变,但是要多长时间,十年,二十年?

  一位男子,喜欢上了一个寡妇,就算会影响他光辉的前途,就算是对方有三个孩子他也不嫌弃,想办法讨小孩子们的好感,温和的面对着别人的质疑,和爱人相约一定坚持下去,但他们的婚事却被双方的家族挡住,男方的父母一哭二闹三上吊,寡妇的夫家各种软硬手段,而且用夫家的话说,现在时代进步了,不然我们直接弄死你!

  在一百年前,弄死他是合法的,再往前一百年前,寡妇可以直接被浸猪笼。

  类似的事情不少,用魔师王欢的话说,是不是他们的结合必须要经过父母、宗族长老、亲朋好友乃至所有人同意才能算数?

  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两个人领个证,吃个饭,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只要对方人品没有问题就行了。

  那个男子最终没有成为大法官的继父,自杀未遂的他最终去了别的大陆,娶了别的女子,再也没有回到帝国,只有每年某个时候,他会邮寄一张空白的明信片回来,却不会被女子见到。

  而那些阻碍婚事的人,事情就算是过了几十年,大法官的爷爷奶奶依旧念叨着自己当年如何做得对,防止了孩子妈被人拐骗走,不然大法官也不会有机会功成名就。

  也许吧,也许吧,但是那根刺深深的插在了大法官的心中。

  “给老古董,抱残守缺的人时间和机会,是对更多人的犯罪,按照帝国的法律,正常的更换,让他们退休或者在一旁看就行了。”

  后来,大法官和同事们谈到了杀害大儒事件,一位前辈是这样说的。

  “当时整个天下都在看着此事,他们反对的不是陈云英,而是以后的政策,那么,是继续和他们争论,导致帝国随后几十年的动荡,移民的迟缓等等,还是当机立断,解决掉问题和提问题的人,走一条正确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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