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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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知道刘一舟大手一拍桌子,“先烧,后小炒!吃完拉倒!”

  胡娇娇捧着肉,瞪大了眼睛。怪不得这刘一舟要手艺有手艺,又是个单身狗,却还是家里除了爷爷辈留下的砖瓦房,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今朝有酒今朝醉,今天有肉今天吃啊!就这么一大块肉,都够知青点那一大帮子知青吃上两三顿了。

  既然人家要求怎么做,那就怎么做呗!

  简单地炒肉她还是会的,可想做好,还差点火候。趁着几人不注意,胡娇娇回屋翻开了菜谱本子,用比在上面写下了:猪肉二字。不一会儿,菜谱上就刷拉拉出现了很多字迹,做法应接不暇,胡娇娇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脑子里记了个大概。

  铜钱乡偏北,当地人口味重。白明时和杨玉乔都是南方人,口味偏甜又爱清淡。胡娇娇将猪肉切成方方正正的一大块,在大块上划成八个小块。油锅里放了一点点冰糖,这冰糖是她上次去县城买的,自个儿收在纸包里,冰糖跟秋梨煮可以化痰,还有很多其他用处,平时自然是舍不得吃。可刘一舟给了她和杨玉乔住的地方,还要传授她手艺;而没有白明时的推荐,刘一舟也未必会肯收下她。所以胡娇娇心甘情愿地贡献出了这点珍贵的食材。

  雪白的冰糖在锅中逐渐化成好看的焦糖,将焯水过的五花肉下锅。刘一舟这里好,胡娇娇在草药的地方找到了桂皮、八角、花椒和枇杷叶。不一会儿,浓郁的肉香就弥漫了整个屋子。

  做好后,胡娇娇用砂锅罐子盛了,又用盖子焖了几分钟,这才端上桌。一打开盖子,刘一舟眼睛都看直了。油亮亮带着糖色的红烧肉酥烂,肥而不腻。这年月有肉吃就不错了,谁还会想着去怎么做得精致?有的穷人家一辈子都没吃过一块肉,大多也就是煮肉、炒肉,像这样的红烧肉,别说刘一舟没见过,就连白明时也微微皱起了眉头。

  肉说多也不多,刘一舟给屋里的老母亲盛去一半,剩下的也就是一人两筷子的量。胡娇娇再三推辞,刘一舟却还是给她用碗盛了四块,让她端回去和杨玉乔一起吃。刘一舟吃得眉开眼笑,直呼能吃到这么一顿肉,这辈子也值了。

  胡娇娇回到家,将事情原委同杨玉乔讲了。杨玉乔却怎么也不肯收那米饭和肉。

  “妈,你要是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咱等过些时候给刘大伯的母亲做双鞋垫吧,我悄悄给送过去。”

  杨玉乔听了,这才勉强答应。

  肉汤香浓,吃在嘴里胡娇娇都舍不得咽下去。想着以前自己多浪费,现在的胡娇娇连一粒米都是珍惜的。

  吃罢饭,胡娇娇收拾好碗筷,背上了一个小箩筐。刚刚从刘一舟家出来时,刘一舟叫住了她,给她布置了一个任务:下午去上山采药。这时候的西药贵又稀缺,刘一舟的家里也就有一些简单处理外伤的红药水、纱布什么的,多数还得指望用草药。

  刚走出门,胡娇娇就在大树底下看到一双炽热的眼睛,牢牢地盯着她,从她出门一直盯到近处,像是要在她身上烧出一个洞来。

  胡娇娇被这眼神吓到了,背起篓子加快了脚步。那人见她跑了,也着急了,赶忙跟上,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声“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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