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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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写得很差,短短一行,还有两个错别字,看得出来,写这张纸条的人,没有多少文化。

  三人互看一眼,打开日记本。

  日记本第一页夹着一张老照片。

  照片拍的是这个镯子和箱子。

  三人看见这张照片,一起看向搁在一边的录音笔。

  安陆立刻拿起那支录音笔,老式的录音笔是上电池的,安陆做着侦探,经常需要接触老案子,这些老东西也就经常遇上。

  拧开笔盖,里面电池已经长了绿毛,负极的金属片也有些已经受到腐蚀。

  正常情况,这笔已经用不了了。

  安陆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套精致的工具,在录音笔里捣鼓了一阵,换了新电池,录音笔一阵阵沙沙声后,居然能用了。

  三人一起看向日记。

  日记本字写的不错,显然和写纸条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写日记的人叫朱旭琨。

  是一个喜欢写随笔的人,喜欢不时记下自己经历的事,以及心情。

  为了节约储存空间,录音笔里都是简单的一两句话。

  不过,日记加录音,基本就能理顺他们之前完全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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