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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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笙:“不是啊,爸,你不是小时候一直说想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的吗?”

  季爸爸立刻说:“那都是逗你玩的,其实爸爸有你就满足了。”

  季笙:“不是啊,爸爸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

  季爸爸头顶冒汗,再三保证都是儿时戏言,爸爸还要上班,先挂了啊。

  季笙拿着手机百思不解,以为的强力队友怎么倒戈的这么快?

  姚东海:“吃花生不?”

  ☆、第二十九章

  “教授,是我一个同学来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过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风挂了电话,站在路口茫然四顾,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到现在也摸不起实验室的边,司邦毅一直给他脸色看,老教授却只会和稀泥,他看得出来,老教授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的要带他。他跟他原来教授的同学情谊也没多少,肯收他过来,留他在农大混个文凭估计就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

  也是他没本事,人家凭什么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比起他,老教授当然会更向着他自己的学生。

  秦风不想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编了个理由出来。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却不知道该去哪儿。

  突然,他看到一个眼熟的女生站在路边阳光底下笑盈盈的发餐巾纸。他定睛一看,确实是宋阳的女友,叫……季笙。

  四月中旬的太阳已经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却穿什么的都有。心急怕热的短袖已经上身,不敢脱衣服的也有穿鸭绒服的。

  季笙站在大太阳底下,浑身暖意融融,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确实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连衣裙的搭配,脚上一双小皮鞋,披肩发戴个棒球帽。帅气又可爱,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里的餐巾纸和传单发得还是相当快的。

  她今天是最后一次干这个活,因为她已经找到另一个更稳定,钱更多的打工了。因为正在备考四六级,就接了一个家教英语的活,陪一个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练练英语口语,再讲讲卷子语法什么的。一边自己复习,一边还能赚钱,何乐不为呢?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半,一小时二十块,所以一天五十,她一周干六天,那就是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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