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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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

  “证人,我再问你一遍。”富酬继续说,“你们是否一开始就预设当事人有罪,并采取不人道的方式获得供词?”

  老警长偏了下头,宏声道:“没有!”

  富酬觉得这位警长没被收买。

  他是打从心底认同体制,视不留伤痕的非法审讯为天经地义,尽管在平常,他可能连踩到狗尾巴都会道个歉,但轮到做了数十年的工作,他就能不把被审讯的人视为生物。

  他始终没回答是否预设有罪的问题,不是有意回避,而是没想过无罪的情况。

  执法机关本该以无罪为前提进行调查,司法机关本应以谨慎量刑为前提检举案件,反观这里,一个屈审成招,一个要从重量刑。

  “审讯就是会给人压力,这帮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老警长气愤的说,“还在外面打砸抢烧,他们是自己知道自己有罪,我的一个后辈胳膊打了两个月的石膏!”

  控方检察官适时提出让那位受伤的警员作证主犯的人身伤害罪。

  受伤警员陈述完毕,检方提供并播放了“暴动”发生时现场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的画面有些模糊,场面异常混乱,车辆拥堵在狭长的马路上,武装的防暴警察斜挎着荷弹的枪,像一把把黑色的匕首,阻隔切割开人群血肉组成的厚墙,时而没入其中。整个的人群推挤出层层浪潮,移动而过留下的空地遗留着破烂了的横幅标牌和倒地的人。

  “检方截选的片段未免过于模糊,以当时的混乱状况,即使是证人也不能说自己十分清楚周身的情况,人的视野是有限的。”

  富酬没说的是,这简直是碰瓷一样的证言,警方的举证态度不认真得近乎得过且过,检方的女检察官倒是颇有头脑和机敏。

  “证人就在这,我们的人民警察左前壁骨折,背部於伤,”控方检察官举着警员伤处的照片,那拍摄了凄惨形容的照片角度微妙地偏向心软的陪审员们,“请尊重事实。”

  “正如证人自述,格档攻击时受力倒地,以及你所说,背部於伤,正说明证人因后方的力呈俯卧摔倒,手杵地面,以致受伤,是往年烟火大会都有发生的人群踩踏和受伤事件,不能指认为我方当事人的恶意所致。”

  富酬也呈交了一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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