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8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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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

  古美门刚开口,富酬径直越过他。

  “法庭之外你我没有对话的必要。”

  一旁的黛还是头一次见除了古美门律师的前妻,气场不逊于古美门的人。

  “出版社合法经营,不仅没有侵犯早见女士的著作权,还善心的出版了她既无前景又无商业价值的小说,这样居然被告上法庭,天理何在。”

  许是憋着气,开庭没多久古美门就发起了猛攻。

  “何况她无价值的小说都是侵犯了他人劳动成果得来的。”

  黛推出一块白板,上方贴满了美惠的小说与热门轻小说文章相似的个别字句。

  “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我想被告律师可以回去重修法典了。”富酬回敬,“您所说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二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富酬下场来到白板边,仔细端看两边文章用彩笔标出的雷同之处。

  “如果这也算抄袭,”富酬笑道,“法官先生,可能宪'法都抄袭了这些文章。”

  古美门和富酬间接打过几次照面,正面冲突讨不到好。

  “当事人,你是否承认抄袭行为?”

  “原创构思不得好死,”美惠讽刺的说,“我要是有脸抄袭也不至于混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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