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吏治改革(下)(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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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以一个县来看,县令是老大,接下来就是县丞和主簿这二个当官的,再接下来就是吏员和差役了,官员的任务之重,令人咂舌。

  就拿县令来说,他一个人等于兼任了县委书/记、县工商局长、税务局长、财政局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等诸多职务于一身。

  老朱的想法是挺好的,可以省钱了,可是这明显不合理啊……甚至这要是遇上一个糊涂官的话,百姓们不就是妥妥的遭殃了吗?

  (因为这样一来,绝大多数县令都是不能胜任的,那么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渎职,力所不及,葫芦僧错判葫芦案了)

  所以现在嘛,杨山芦一口气把每个县的官员,整整扩充了一倍……一个县里面最少有八个官员,这样虽然还不能做到尽善尽美,可是已经大大减轻工作压力,可以做到条理清楚,各司其职了。

  然后有了这几点改革,杨山芦就可以相信,大明的吏治可以发生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也基本可以胜任一个地方政府的需要了。而这对于改善百姓生活,改变大明形象,那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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