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卖红烧肉(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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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所以吃对于人类来说是头等大事。

  吃饱不是目的,对于富人而言,吃好才是享受。

  老夫子不也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吗?

  所以,苏哲的发财计划已经呼之欲出了——卖菜。

  准确而言,应该是卖红烧肉。

  猪肉在后世是国人的主食之一,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猪肉。

  然而在明朝,即便是那些苦哈哈的下里巴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吃猪肉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以羊肉为主。

  南米北粟,南鱼北羊,大抵如此。

  之所以不吃猪肉,并非朱是国姓,百姓不敢食之。

  真正的原因是,猪肉实在太过腥臊,食之令人作呕。

  因为此时人们还没有想出騙猪之法。

  没有阉割过的猪,口感极差,肉质又老又硬,尤其是那股骚气,令人难以下咽。

  所以后世之人不吃老母猪肉也是这个原因。

  目前为止,关于猪肉的做法,也只有一道极富盛名的东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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