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狼寻乡(4)(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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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被罗根开得飞快,但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很难平常穿过,如果我们要逃出去的话势必要经历一番苦战。

  我不想经历苦战,于是我决定再做些什么。

  我举起枪,瞄准对方车的轮胎。轮胎在我眼里被拆解成了无数部分,我轻松地找到了薄弱之处,掐好秒数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不过没关系,这样也减轻了很大压力了,一对一总比一对多好。

  罗根也趁机猛踩油门加大速度,试图冲过铁丝网。只可惜我的这番举动也激怒了对方,他们也开始射击了。

  子弹如同流水一般从枪口倾泻而出,车这么大的一个物体是躲不开的,后车窗的玻璃已碎的干净。我开着治疗治愈其他人被玻璃割到的小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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