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就当被狗咬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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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霈其实不是个爱写日记的人,他平日里寡言少语,生性冷漠,也没什么知心朋友。

  心情特别苦闷,又无人诉说时,才会写那么几句,将心里的痛苦发泄出来。

  这本日记本里只有叁篇日记。

  第一篇,是陆母病世时,陆霈伤心之余写下的,上面还残留着干涸的泪痕。

  第二篇,是破了钟意的身子后写下的。

  那时的陆霈慌乱、不知所措,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少不更事,因着一时冲动,和自己的亲妹妹乱伦了。

  他想,这么荒唐的事,会遭天谴的吧。

  陆霈当时的心情很复杂,他觉得自己再怎么讨厌钟意,也不应该睡了她。

  “乱伦”这个词虽只有两个字,但说起来却有千斤重。

  这关系着两人往后的一生。

  辗转反侧,想了一夜之后,陆霈又安慰自己,不必愧疚,不必自责,这都是钟意咎由自取的。

  是她不肯松手的,也不能怪他。

  他和母亲在乡下过得那般凄惨,钟意一家人在城里吃香喝辣,她们也没有怜惜过母亲,他何必要可怜这个小傻子呢。

  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我很讨厌我同父异母的妹妹,不过,我今天做了件很荒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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