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忘年(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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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美国《灌篮》杂志的编辑们在看过他的录像带之后,立马把阿尔斯通的照片作为一期杂志的封面,并在内页的文章中评价他为“世界上最好的组织后卫”。

  又是同年,nba诸多球星在看到阿尔斯通的录像带之后,一直在骂脏话,“fuck,还能做出这样的动作。”“damn-it,太他妈的牛逼了。”

  洛克公园ebc联赛新闻官鲍勃麦克罗尔更是说,是阿尔斯通让我们这个联赛重获生机,并且被世人所知。

  19岁,他进入大学,从那时候起,他才正式想着要去参加nba选秀。

  这几年,他的nba生涯似乎是很不顺利的,但是对于纽约的街球界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太好不过的事情了,有人曾经说过,现在阿尔斯通的不幸对于街球迷来说是大幸运,因为又能在街球场看他打街球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阿尔斯通又会加盟某支nba球队,但是现在能多看一场阿尔斯通的街球比赛,那就是无限的幸福。

  其实阿尔斯通从大学开始一直想去打nba,除了想证明自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从内心深处知道,在纽约打街头篮球是没有很广阔的出头之日的,虽然也能靠着商业比赛挣一些钱和所谓的奖金,但是长久在街头打比赛,难免会跟暴力和黑暗势力扯上关系,他也知道,已经有不少伟大的街球手载在这个上面了。

  事实上以他的个性来讲,他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而且与他在街球界呼风唤雨风风光光的形象不同,私底下,他甚至是一个有些自卑自怜的人。

  从小他就没有太多的朋友,6岁有了母亲给他的第一个篮球之后,他几乎连睡觉都在抱着,无论去哪里他都会带上自己的篮球。

  只有篮球是他童年最重要的伙伴。

  这样一个人是非常渴望稳定的。

  所以他经常会想,也许去到nba不能成为‘龙头’,甚至会成为凤尾,但是最起码能获得更大的挑战,在那里也可以让自己专注的比赛,如果能待下去更可以拥有稳定的生活。

  今天来这里与吴越单挑,他也是想间接的证明自己的实力,毕竟吴越现在可是nba最火的球员之一。

  ......

  “阿尔斯通,终于要出场了。”

  “快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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