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局(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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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草原追击之战,徐仲最是擅长,室韦人少,却也勇猛无比。

  秦州城头,高耸的城楼之上。

  一柄青龙偃月刀,一柄长剑,早已打得天昏地暗。

  城楼之下,前仆后继的攻城之战,早已白热化,勇猛的拓跋人,甚至有不少已经上到了城墙之上。

  有些上城的拓跋人,还未站稳脚跟,不得片刻又被赶了下去。

  也有些上了城的拓跋人,站稳了脚跟,身后是连绵不断的拓跋汉子,面前更有无数焦急往前的守城士卒,拉锯撕扯。

  王元朗老了,就如他口中的那句话语,到了该死的年纪了,所以硕大的青龙偃月刀,有攻无守,战阵上的搏命赴死,双眼连眨都不眨。

  兴许也是人老成精,王元朗大概就是算定了位高权重的拓跋野,比他少了那一份真正的赴死之心。

  拓跋野的锐利,在王元朗面前真有些虚有其表的味道。并非说拓跋野武艺不高,也并非说拓跋野作战不猛。

  但是拓跋野独独缺少了一个“凶”字,凶猛凶猛,凶就是凶险,拓跋野似乎真的总在需要犯险的时候,有些犹豫。

  这场大战,好似已然不是武道的比拼,而是成了智慧与经验的较量。

  前提就是拓跋野与王元朗之间,武道差距并不大。

  兴许昔日拓跋浩输给摩天尊,也并非是两人武道中有多么大的差距。而是两人心态上的区别。草莽摩天尊,与一国之主。一场大战,一人想借此搏一个远大前程,一个只是想借此展示自己的威严。

  今日也是这般,一个身负力挽狂澜的重任,一个依旧还是在展示自己的威严。

  最直白之语,就是一个光着脚,一个穿着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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