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定安】(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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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冬天刚才来临,煤炭开始销售、柴火价格方才降低没多久的时候,市物署的人就做好了准备。

  黔首们开始哄抢柴火的时候,一部分的富商大贾心中怜悯,所以不准备提高价格,但另外的一部分富商大贾却是开始施加压力,希望能够提高柴火的价格,好好的赚一笔。

  联合起来的富商大贾们是很有力量的,一开始不想涨价的那些人开始受到排挤。

  正当两者僵持不下的时候,市物署的人出现了。

  一出现,就是一点道理都不讲的直接把桌子给掀翻了。

  他们把那一部分富商大贾抓了起来,并且拿出了秦律。

  「秦律·民生法·第三十八条:哄抬物价、趁民之危者,以哄抬价格之物品的类型,判处不同的刑法。」

  「哄抬基本民生用品者,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判处五年牢狱监禁;提高二分之一者,判处死刑,后人两代内不可参与文吏选拔、不可参与文选赛、不可入各地大学。」

  「哄抬其余用品者,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罚处银币五十、提高二分之一者,罚处金币五十。」

  这一条秦律是今年夏天的时候颁布的,那个时候的李斯、陈珂就想到了冬天的时候,即便有煤炭的出现,照样会有商贾想要提高柴火的价格。

  以此来换取能够购买煤炭的更多钱财。

  当然,他们的目的并不只是如此,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从民众的身上谋利而已。

  商贾、资本在降临世间的时候,从头到脚都带着肮脏的血腥。

  所以对于哄抬物价的商贾,尤其是哄抬基本民生用品的商贾,陈珂与李斯制定条例的时候就非常残酷。

  十分之一就判处五年监禁,提高一半就直接杀头,且后代有一定的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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