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一刀之势(2 / 6)
相当于领域了,却有升级不到领域的程度,领域可以阻止对方进展,可他的雷电,做不到,只能破坏。
这就像一个货车朝你重来,你若有领域,就相当于往货车上加重量,十万斤不行就一百万斤,总能拖慢对方的速度。
而现在段云的雷电只能做到用车去撞对方,用同样的方法去迫使对方减速?
所以谈不到领域,却有超出了法则的概念,在两者之间吧。
经过雷电法则的不断攻击,虽然是瞬息而至,可速度太快,不一会就把对方的刀势尽数摧毁。
最后刀意遇到了段云的一剑,轰隆一声巨响,犹如平地一声雷,段云被甩飞,落地后吐血,然后艰难的支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对方只是随手一刀,虽然用了几分力,可绝不是真实的实力,可即便如此,段云还是绝招尽出才勉强抵御住了,说是抵御住了,也不能如此说,毕竟怎样才算抵御住?是不受伤?还是没死?
如果是后者,的确算,可要是前者,段云就没有,不过不管如何,段云接住了。
而且是从正面,那一剑平平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剑,不过在场的众人当中只有许田看得出其中的蹊跷。
当然他能看得出,不远处三个老头自然也能看得出。
“这剑术平平无奇,不过却已经把这剑法修炼到了同源境,说白了,就是这个剑法的创立者想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比如缥缈的剑法,最高境界可能就是迫使对方不准不到自己轨迹,那么剑法大圆满就可以达到了,可同源境界,就是大圆满之上的一个不存在的境界。
之所以说他不存在,就是达到了大圆满就等于完全掌握了这个剑法,而同源也是对这个剑法有所改动,可根源没有变,也就是目的没有变,可达到目的的过程被改变了。
这就有点恐怖了,这算不得自创剑法,因为你是完全理解了一套剑法后的一种改进。
可困难成度,不亚于自创一套剑法,毕竟别人的剑法能创造成功,且被广为流传,且实力不俗,那么必然是有其道理,可以做到自圆其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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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一个货车朝你重来,你若有领域,就相当于往货车上加重量,十万斤不行就一百万斤,总能拖慢对方的速度。
而现在段云的雷电只能做到用车去撞对方,用同样的方法去迫使对方减速?
所以谈不到领域,却有超出了法则的概念,在两者之间吧。
经过雷电法则的不断攻击,虽然是瞬息而至,可速度太快,不一会就把对方的刀势尽数摧毁。
最后刀意遇到了段云的一剑,轰隆一声巨响,犹如平地一声雷,段云被甩飞,落地后吐血,然后艰难的支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对方只是随手一刀,虽然用了几分力,可绝不是真实的实力,可即便如此,段云还是绝招尽出才勉强抵御住了,说是抵御住了,也不能如此说,毕竟怎样才算抵御住?是不受伤?还是没死?
如果是后者,的确算,可要是前者,段云就没有,不过不管如何,段云接住了。
而且是从正面,那一剑平平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剑,不过在场的众人当中只有许田看得出其中的蹊跷。
当然他能看得出,不远处三个老头自然也能看得出。
“这剑术平平无奇,不过却已经把这剑法修炼到了同源境,说白了,就是这个剑法的创立者想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比如缥缈的剑法,最高境界可能就是迫使对方不准不到自己轨迹,那么剑法大圆满就可以达到了,可同源境界,就是大圆满之上的一个不存在的境界。
之所以说他不存在,就是达到了大圆满就等于完全掌握了这个剑法,而同源也是对这个剑法有所改动,可根源没有变,也就是目的没有变,可达到目的的过程被改变了。
这就有点恐怖了,这算不得自创剑法,因为你是完全理解了一套剑法后的一种改进。
可困难成度,不亚于自创一套剑法,毕竟别人的剑法能创造成功,且被广为流传,且实力不俗,那么必然是有其道理,可以做到自圆其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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