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两难之择(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所以哪怕是不能再进入朝廷,进了东吴当一个资本家,不也是很好的事情么?

  大汉兵锋挡无可挡,可难道拖还拖不住么?反正死的又不是他们的家人。

  缓和矛盾,或许千难万难,但制造矛盾,那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么?

  至于这些人为了自己的性命富贵,不惜将整个益州的百姓拖入战争泥潭,却是也顾不得了。

  黔首贫民,本来就是他们这些士大夫们的养料么,到了该使的时候就得使么,大家虽然同在一艘船上,但事到临头,难道他们还真的当自己是乘客了不成?

  于是乎某种程度上,这些人却是成为了紧紧团结在鲁肃的周围,上下一心的一个齐心合力的政治团体了。

  这就导致了,刘禅的主力大军在过了剑门关之后虽然并未遇到正经的抵抗,但小的捣乱分子却是一刻也不停。

  些许异族和间谍多则三五百人一伙,少则二三十人一伍,总是能给汉军创造一点麻烦,或是毁桥坏路,或是劫掠粮草,亦或者是堵塞运河,或是利用地形设置陷阱,更有那胆大包天之人还偷偷的放冷箭射杀行军的将士。

  说实话,白马氐人数虽多,但至少目前来看,还并未给汉军行进造成太大的困扰。但眼下刘禅却是觉得自己有点被叟人给折磨的疯了。

  东吴这头事实上也并不只是在给这些游击队画大饼,而是真金白银的真舍得砸钱,除了提供给他们精良的武器之外,更是破天荒的承诺愿意花钱来购买汉军的首级。

  只要能同时拿到汉军的人头和证明其身份的兵牌,就可以跟东吴明镜司换取十枚建安新钱。

  而众所周知的是,叟人都是很穷的,不但穷,而且穷横穷横的,百余年来也一直都是大汉很喜欢用的雇佣兵,当年刘焉主政益州的时候,只要给他们钱,他们连董卓的西凉铁骑都能杀得丢盔卸甲,属实是要钱不要命的一个种族。

  孙策可比刘焉有钱太多了!

  这些叟人,脑袋上插一根白色的羽毛,就跟不要命了一样,百八十人就干夜劫汉军大营你敢信?

  放个火啊,投个毒啊,然后掉头就跑,只要进了山,汉军面对这些山里生山里长,灵活的跟猴子一样的叟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