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7)(1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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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河满意的点了点头,不耽误使用,既然生了剑灵留着也可以。

  毕竟是自己的伴生灵宝。

  随后转头就直接安置了自己刚刚创造出来的阿修罗族,虽然就几千人,顺便解决了阿修罗族的衣服问题。

  不穿衣服的确有些有伤风化,而且最重要的是辣眼睛,不舒服。

  冥河在前面解决问题,安顿阿修罗族,而樊柒跟在冥河背后票阿飘的,这种让人不由自主吸引力

  果然很强大。

  樊柒深刻怀疑,眼前这个人其实是磁铁变成的么?

  当然冥河并不知道自己新生出来的剑灵现在到底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奔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当然,不这样也没办法。还不如自我安慰一番。

  而此樊柒理智的继续跟随着本心,也就是继续不由自主的跟着。

  这种情况直接持续了四百年。

  四百年什么概念?

  活八辈子都够用了。

  明明自己常在不见天日的血海之下生活,但是他就是有时间观念。

  而且樊柒顺便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是直接穿越到洪荒之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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