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6)(1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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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就修炼,与继续修炼。

  创建阿修罗族都是因为女娲创造一族就成圣了,所以说冥河也就是也试试看,反正他也能创,只不过之前嫌弃麻烦罢了。

  冥河乃是在血海之中,抱剑而生,元屠阿鼻天生便是为其伴生灵宝,而坐下乃是顶级防御灵宝的十二品业火红莲。

  攻防兼备,就这个待遇来说,洪荒着实也是少有了。

  故而也用不着去洪荒之中弄什么淘宝之类的,对于别的法宝一般也看不上眼。

  至于能看上眼的,冥河也不打算去抢。

  原因无他,麻烦。

  有修炼重要么?不如继续修炼。

  有空游历洪荒,不如炼化血海,还能多一条命。

  当年帝俊也试图过来结交一下他,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帝俊自觉还是有识人之明的。

  而且算了算也不符合妖族的基本定义,虽然如果冥河加进来一同的话,扩一扩也是可以的。

  当然这个就是另一个事情了。

  其实就那个鸿蒙紫气的东西,这个冥河是真真的动了心的。

  不过鉴于他要是去抢,那几个百分百就要矛头对准他了,如果不去这几个人八成准是要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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