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天天的成长史 (大结局)(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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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相秀气,没有旭恒帅,但是他那因长年打太极练就的刚柔并济的淡雅气质,总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和气之感。

  他自小学到高中读的都是贵族学校。

  大学因成绩优异被哈佛提前录取。

  可能是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阎耀远给买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馆,平时大部分时间里都住在学校两人间的公寓里。

  与他同住的是一位与他同来自内地的留学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与京城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南方,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学霸。

  这位除了有点不爱干净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错,且有一点让天天特别满意,就是做的饭极好吃。

  甚至还能做几道地道的京城菜,说是当年本科在q大读书时,跟一京城土著同学的妈妈学的。

  吃货嘛,外面的吃腻了,就想自己鼓捣点吃的。

  最让天天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输他家的厨师。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学生公寓以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两人初次见面,天天连个衣服都不会叠,更不肖说徐江跟他约定,卫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时,他边拖边踩,连个拖把都不会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觉得原来拖个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数学题还难。

  再后来,他不仅学会了如何收拾房间,还学会了煮泡面和煎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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