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当日说法的威力(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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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他也免不了再卖弄一遍、把他当初七年前还没有相关法条时,就经办“鳄鱼反向假冒红叶西裤案”的事儿,拿来简单说一下、阐明一下法律原理。

  毕竟哪怕是对一个北大副主任而言,上今日说法的机会也是挺值得珍惜的,一定要尽量多表功。

  他最后总结道:

  “所以,这种情况在90年代还偶有发生,但是在我国商标法修订、对‘反向假冒’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后,再出现这种案子,

  最主要的诱因,就是得有一项明显超出现有同类商品性价比水平的新产品。而且该新产品、新技术的持有者,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快速响应市场上同行对于贴牌生产的需求。

  以至于反向假冒者只要拿到货后立刻拆包装贴牌转售,都能获取明显的差额利润”

  张帆这番话也不算为顾辙吹嘘,但他说的确实是事实。

  说白了,用不登大雅之堂的人话翻译一下,就是“你得有个产品太划算了,划算到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后不管改贴什么牌子卖出去,都能比卖原本的高成本正货多赚好多”。

  节目组似乎也觉得张帆这番学理解释会让观众一时难以接受,所以紧接着就安排了正反两方当事人出场——不光有顾辙,还有在该案中仿冒了顾辙品牌、败诉赔钱了的莱曼眼镜总经理徐长坤。

  徐长坤也不知是拿了马老板多少钱,居然肯在电视上公然“披露自己铤而走险的心路历程”,证实了

  “确实是顾辙的低度软镜卖得太便宜了,世所仅见,中外此前皆无。偏偏还只在电商平台上放货、没有快速铺设经销商。让眼红其中利润差价的他,没忍住铤而走险了”。

  最后,才轮到全案中形象最光伟正的顾辙,在最后五分钟里集中出镜,

  总结了一下案情,描绘了一番“未来如何更好地保护国内拥有核心降成本科技的实业公司的品牌和专利、为我国实业界的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这个过程中,顾辙也免不了“举一反三”,拿他之前被侵权品牌的新技术产品类比,推导出“还有哪些目前还在研发推广阶段中的新产品,未来也可能被侵权。但他已经吸取教训,所以估计新产品不会再被侵得那么顺利了”。

  这个“举一反三”的具体例子,自然是“离心法低度免光学打磨美瞳镜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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