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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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我给你普法么?我只说一遍,自己去翻商标法第52条第4款,然后收到传票的时候,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话。伏法态度好的话,我不图财。”

  徐长坤立刻心下雪亮,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顾辙哪里是指望他莱曼眼镜这种小鱼小虾、真赔得出多少“对天元商标品牌权益侵权的损失”,还不是要表个态、认了这个事实?

  再说了,顾辙要是真敢在索赔金额上下狠手,他在淘宝上那些镜片还打不打算卖了?

  顾辙只是没跟他们这些小厂串谋而已,但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大批量进他货的人就是去倒卖的!

  顾辙只是证据链做得好,能假装不知道来堵住海昌的嘴!最多就是海昌通报工商管理部门、逮到一个卖假货的就查封一个仓库、然后顾辙不得已出来装模作样起诉一下对方侵权他品牌。

  要是海昌没抓住现行的话,顾辙估计都懒得搭理。

  这是一幕极为奇葩的奇景:被侵权了品牌的直接受害人,对自己的受害毫不在意。反而是买了受害人专利授权的买家,急得不得了。

  徐长坤当然知道这时候要怎么选择,反正顾辙已经对他挺不错了,而海昌跟他却是深仇大恨、亲自带着工商来查封他库存。

  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谁敌谁友一目了然。

  想明白这一切后,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怎么回事?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

  那种感觉,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被他告了的人,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

  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旁人当然不会知道。

  但是,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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