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煞费苦心(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一、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件;

  二、议决本省岁出入预算事件;

  三,议决本省岁出入决算事件;

  四、议决本省税法及公债事件;

  五、议决本省担当义务之增加事件减少不必通过议局;

  六、议决本省单行章程规则之增删修改事件;

  七、议决本省权利之存废事件;

  八、选举资政院议员事件;

  —

  九、申覆资政院咨询事件;

  十、申覆本身督抚咨询事件;

  十一、收受本省人民陈请建议事件。

  在经历了漫长的选举和等待后,维新元年十月一日(1909年11月日),.>.<.,会期四十日,自十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十日,倘若议程众多且须持续的,可最多延长会期十日。与常年会相对的便是临时会,遇紧要事件而召开,经督抚提请,或经正副议长及常驻议员联合提请,或经三分之一以上议员陈请,均可召集,会期以二十日为率。

  对各省议局会议的召开,朝廷以皇帝的名义同时给各省议局发去贺电,《帝国日报》分布各省的地方分社不但在地方刊版面全文刊登议员名单与议事日程,而且还在头版发表了梁启超亲笔执写的评论文章。

  评论指出:“议局会议之召开,具有三层意义,影响深远。其一,作为地方舆论机关,为实践‘万机决于众议’之代表;其二,为宪政最重要成果之一,堪称预备立宪里程碑;其三,为中国进步之始,昭示帝国中兴有望。”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