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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乱七八糟的开头,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回忆。

  虽然在场四人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傢伙,但事情会变得这么不正经,还是要归功于那边那个脸色緋红、四肢僵硬,剪着妹妹头瀏海的女孩……对,也就是我女朋友昨天晚上的一句话——

  「皆(みな)さん!我们来换妻吧!」

  「皆さん」唸起来像是中文的「米那桑」,是「大家」的意思,陈榆在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在日常对话里面加上一两句日语,也不管其他人听得懂听不懂,非常地我行我素。

  不过她后面那句话,大家倒是都听懂了。

  所以在她讲完这句话后,张子寧手上的小说掉到地上,老孙的泡麵从他鼻子里喷了出来,而我吸进去的那口烟差点没把我给呛死。

  她笑的时候总是先皱鼻子,然后将眼睛瞇成一双弯弯的月牙,她就站在那里看我们叁个的狼狈样,笑得像隻开心的小狐狸。

  她是陈榆,我们班的班花。

  我跟老孙读的第六城里出了名的正妹学校,我们系又是这学校里正妹比例最高的地方,能在这种「女神遍地走,正妹多如狗」的地方被冠上「班花」这个头衔,只能说明一件事情:

  陈榆,绝对不只是浪得虚名而已。

  在大一刚入学,大部分的人都连自己同学都认不太出来的时候,陈榆这傢伙已经收到来自各系的上百个好友邀请,随着时间推移还越演越烈,搞得没发好友邀请的男生都不好意思说他读过我们大学,被她确认邀请的男生更是成天在路上跩得二五八万似的,那个「您已经与陈榆成为好友」的截图简直比毕业证书还要来得有价值许多。

  这只是侧写出陈榆她的美丽,毕竟「正写」我实在无法,连自詡「评过世间花,下笔有如神」的老孙,当年要在自己的痞客邦上点评陈榆时都久久无法下笔,整天在电脑前面喃喃自语、怀疑人生,到最后爆瘦8公斤,发线都高了半公分有馀,直到我拿了烤肉用的砖块从他脑后来一发后,他才脱离了心魔附身的状态。

  「灵气……光环……我写不出来……根本没有人写得出来……那个,是神明的维度……!」

  老孙在昏死过去之前,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声嘶力竭地说了这段不明所以的话。

  反正,陈榆很正,很正,正到靠北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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