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暴发户的气质(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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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场!”杜克让蒂娜?菲去通知。

  剧组从摄影棚的监狱区转回到了剧场区,这里的舞台做了很多相应的调整,背景和幕布全部更换,接下来拍摄的是一场群舞,而群舞烘托的对象则是影片的男主角——汤姆?克鲁斯。

  刚才在查理兹?塞隆那边打过酱油的克鲁斯已经换好戏服,重新上过妆。

  尽管曾经看过对方无数的电影,听多了他响亮的名头,但杜克可以算第一次正式看到汤姆?克鲁斯的现场表演。

  如果没有人提点,汤姆?克鲁斯给他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什么?骄傲、自大、狂妄,甚至有时头脑不清醒犯糊涂。

  任何一个演员,如果过早成名以及巨星之路又这么顺利,恐怕都会发生像克鲁斯一般的情况,人不是机器,时刻都会受环境的影响,又有几个人能避免被名利冲昏头脑?

  但即使是汤姆?克鲁斯,也知道努力的重要性,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每天都会抽出三个小时上舞蹈课和声乐课,虽然有时会提出一些非分的要求,却也尽心完成自己的工作,再糊涂的人都清楚这个圈子竞争的激烈程度,不努力只有被淘汰一条路。

  就说将要拍摄的这场戏,不算最初练习的时间,在开拍前一周,汤姆?克鲁斯与伴舞至少排练了7次,基本维持一天一练的状态。

  “汤姆,该说的在准备会上我都说过了。”

  对于汤姆?克鲁斯这种演员,说太多只会起到反效果,杜克只是叮嘱了一句,“我们争取一次就过。”

  “看我的好了,杜克。”

  充分的准备工作,给了汤姆?克鲁斯充足的信心。

  华丽的舞台,璀璨的灯光,艳丽的伴舞女郎,再加上英俊潇洒、更像是花花公子的汤姆?克鲁斯,构成了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奢华场景。

  尽管汤姆?克鲁斯仍然是一幅万年不变的表情,但他确实很卖力,从略带夸张和极其丰富的肢体动作上,也能看出他为这个角色做出了很多准备,唱出的歌声哪怕无法与职业歌手或者歌舞剧演员比,却比曾经李察?基尔的公鸭嗓子强了太多。

  在杜克看来,曾经的那部影片,发挥最出色的是凯瑟琳?泽塔?琼斯,即便镜头角度的关系,使她显得比任何一部电影都要虎背熊腰;其次就是芮妮?齐薇格,而理查?基尔饰演的律师比利,简直太糟糕了,尤其是歌舞和唱腔,如果说克鲁斯是业余级,那他只能算是儿童业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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