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要命的生意人(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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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化凤身边的侍卫见状,又要挥刀砍出,被刘化凤止住。

  陆一白坚定地说道:“我不是什么大理寺的人,我只是我。我刚才说过了,有人先我之前在蔡御史的书房捷足先登了,这件东西是我从她的手里抢回来的。请大人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把大人想要的东西拿回来。”

  “那件东西已经落在了大理寺的手中,拿不拿回来已经不重要了,机会只有一次,你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在我这里永远没有第二次。”刘化凤说得也很坚决。

  陆一白虽然放开了刘化凤,可刘化凤还在陆一白的三尺范围之内。三尺的距离,陆一白随时都能将刘化凤擒在手中,但是,刘化凤没有躲,也没有服输。

  刘化凤能得刘瑾器重,他绝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懦夫,他在赌,赌陆一白不会杀他。

  这会儿,最难受的就属刘化凤的两个贴身侍卫了,既想上前去救人,又不敢违抗少主的命令,更是担心少主的安危,所以,冷汗直流。

  有刀有剑的决斗很容易,无声的博弈却很难,此刻,陆一白和刘化凤就在无声地博弈。

  “我倒是有一桩生意,保管刘大人只赚不赔。”何不理处世圆滑,知道这样僵持下去,不论他们二人谁赢谁输,自己绝没有好果子吃,故而打破僵局。

  “哦?说来听听?”

  “首先,我们不是大人的敌人,陆一白也绝不会吃里扒外,我们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其次,这种场面绝不是你我想要看到的,而是大人的对手想要看到的。他们用一封假书信,又杀了蔡御史夫妇,不就是想要促成这一幕么?我看不如将功补错,就让他再跑一遭。我用我这颗脑袋,还有醉梦居的金银作保。”

  何不理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生意人,如果他说用脑袋作保,那么就不可信;如果他说用金银作保,那就别当另算了。

  有一种生意人,赔命也绝不会赔钱。

  刘化凤道:“这个主意倒还不错。”

  何不理见刘化凤开口,就知道有戏,赶忙接道:“我就知道大人是个开明的人,一定不会做蚀本的生意。”

  “天黑之前,将大理寺卿的人头拿来,咱们既往不咎,酬金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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