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猎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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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赶路很急,没留军士殿后甚至没有隐去行军的痕迹,呼兰几乎可以肯定,屁股后头百里之外,一定就有休伦联盟的人在追赶他们,只是不知道有多少罢了。

  步骑协同,其实行军速度差不到哪里去,脚程上谁也不比谁快,都是人都得吃饭、睡觉,何况这边除了大湖边缘那一二十里有绵延不断的草地,其他地方都是茂密丛林,战马也跑不开。

  但蒙古人行军就是快,哪怕走着都快,因为他们吃饭快——这些天他们吃的都是休伦村子里抢的牲畜,每个骑手马臀囊里塞着十几斤肉,也就现在天气还凉,再暖和点说坏就都坏了,即便如此剩下的肉也差不多要坏掉。

  印第安人忙着找食、生火、煮饭时,蒙古骑手盛上半锅水放火上,小刀子把肉片薄丢进锅里走一圈撒上盐便吃了,汤也不浪费通通喝去,上马就接着赶路。

  一天两顿涮肉,马鞍底下还绑着生肉,赶路实在饿了凑合着那点热量也能吃。

  莫霍克人一顿饭从开始准备到吃完能折腾一个半时辰,呼兰一天三顿加一块不到半个时辰,都能省出个睡觉的时间了。

  “还能跟着呢?”

  大狸子的部下喜气洋洋地点头,没有马也没有车,他们早就习惯了长途赶路,但从没试过像呼兰这样赶路……不用寻觅食物,东西带在驮兽身上,该吃的饭一顿不少吃,走得还比以前十天都快。

  呼兰拍拍了身侧的马头,长长叹出口气:“他们是真能走。”

  别说莫霍克酋帅大燧石觉得明军走这么快好像不用吃饭睡觉一样特神奇,呼兰更觉得莫霍克军团才是真神奇。

  吃饭磨蹭那么长时间、觉还得睡够,行军的时间本来就少,别人都是快步走,印第安人是一直在跑,就这还能跟上队伍,

  “不要斗气。”大狸子表情透着散不去的忧虑,又不愿跟呼兰把话说得太严重,道:“后面、左右都是休伦人的村镇,前面再走不了多远河边就是熊族的村落,我们再向前就会进入他们的传统猎场,现在退走还来得及。”

  尽管女婿的军队看起来很厉害,但大狸子也没见过他们和人打仗,只知道他们在训练时骑手在马上放箭、纵马劈刀很准。

  但原住民的仗不是这样打的,他们有时候很弱、有时候也很强。

  比方说休伦人去攻打易洛魁的部落,很难集结出五千人的军队,能组织起三千人就已经是能写进神话里的远征了;反过来易洛魁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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