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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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艳阳天。

  燕仲经昨日一夜好眠,面色容光焕发,一身蔚蓝袍子裹身,黄玉绿穗压了袍脚,足下青履整洁,正是得意少年郎模样。

  “燕昭!昨儿多谢你,走,我请你饮酒去!”这昨日之功,虽不得明言,但到底燕昭也帮了他不少,这请客喝酒的事情燕仲也从不吝啬。

  燕昭昨夜有些折腾,面色微萎,身上是水青的长衫,宽大而随风扬起,套在他精瘦又挺拔的周身,看起来竟少有的清风道骨来。

  他随着燕仲的心思,爽朗笑道:“多谢皇兄,我这嘴儿正馋了,今日才不心疼皇兄的好酒呢。”

  燕仲一拍他肩膀,难得志同道合般笑起来,这几日他看燕昭顺眼许多,那曾有几分疑虑,也悄悄的按下了。

  “哎哎哎,可得带上我,这白鹿可是我想办法寻到的!”说这话的人一听就是活泼的性子,正是四大姓中子弟,裴慎。他从小跟着燕仲后头,玩闹起来可不太理智,但燕仲正喜欢他这样的疯劲。

  燕昭藏在身后的一双手,紧紧握起了拳头。随即又松了一松,面色似有雀跃。

  “走走,咱们上醉仙楼去!”

  今日可热闹了。

  醉仙楼招牌的醉鸭,酒糟虾,眼下最受欢迎,这午晌店堂里头熙熙攘攘的,小二来回都擦不开身,而燕仲这一行,自然是往风雅安静的雅座去了。

  “哟,这谁啊,这不是咱们谢大小姐看上的燕仲王爷么。”

  “晦气!”燕仲暗暗恨到,迎面却露出笑容,藏几分讥讽,言语间无不是得意,说道:“燕恒,昨儿怎么没来?哎可惜啊,那白鹿你可没瞧见。”

  与燕仲说话的正是另一位燕氏子弟,诚王之嫡子,燕恒。他父亲诚王乃是贵妃所出,但小时落了马伤到了腿,因此从来被排挤在储君人选之外。

  而这年纪轻轻的燕恒,却另有几分狂妄。他一向与燕仲不对付,尤其是燕仲之父被贬齐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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