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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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古代版本的买卖不破租赁?】

  【那时候租地不能约定不可以用作坟地吗】

  【这种永佃,就好比旗人的田地一样了吧?】

  “在清朝,永佃权发展之下,已经将一块土地区分为独立的田面和田底,田地实际的主人拥有对田底的所有权,租赁了田地的人享有对田面的永久使用权,甚至租赁者还可以转租、典当、出卖田面。”

  【如果表面上的田都已经被使用了,那什么田底还有什么用处?】

  【这题我会!面上给人种地,地底下自己开矿啊!】

  【笑死,清朝人有这个技术吗】

  【所以田面和田底的区分基本没有意义了吧】

  “在这之外,清朝的契约和典当制度也没有需要特别说明强调的内容,基本都是拾人牙慧。”

  “值得一说的,就是婚姻家庭继承制度了。”

  “清朝有一种封建王朝首次立法的婚姻继承制度,被称为兼祧。”

  【要说这个了吗?两头大!】

  【两头大是商人的制度,和兼祧还是不一样的】

  【感觉这制度只有男人爽了,两个妻子都好惨】

  【男人也很惨啊,妻子只有一方作为公婆,男人有两对父母,夹心饼干啊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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