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独立自治(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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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认为,只要赵尔丰答应交出军权和政权,其他的都好说。因此,大家毫无异议地接受了赵尔丰的交权条件。

  这也说明了蒲、罗为了迫不及待地掌权,对赵尔丰一味地软弱和妥协。

  最后,赵尔丰在士绅提出的《四川独立条约》十一条的基础上,补充了十九条。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替朱波澜抓军权、不排挤满人和外国领事人员等。

  双方协商一致后,以原总督赵尔丰的名义,向全川宣布《四川自治方案》三十条。

  辛亥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这天是农历黄道吉日。

  成都老皇城明远楼的大门前,竖起“大汉四川军政府”的牌子。

  市内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四处张贴“大汉已兴,大清已灭”等标语。

  市民兴奋地高呼:“改朝换代啰!大家有好日子过啰!”

  当天一大早,蒲殿俊、朱波澜和罗纶等人,身穿笔挺的官服,来到老皇城军政府,军队数千人护卫着会场。

  场内旌旗招展,人们身穿五颜六色的新衣服,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独立大典。

  到会的有同志军、袍哥和同盟会的代表。会场里有商界、学界和各界民众数万人。

  午时正点,蒲殿俊宣布四川独立大典开始。他首先带领所有参会人员向大“汉”字旗敬礼。

  但见旗帜中间一个大圆圈,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大“汉”字,在“汉”字周围环绕十八个小圆圈,代表当时的十八个汉族人的行省。

  接着,蒲殿俊宣布四川从此脱离清政府的统治,改专制为共和,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

  然后,他开始抑扬顿挫地宣读《四川自治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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