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洗浴事件(3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石原想起了什么,对小马说:“你通知三分公司政治干事,让他代表三分公司领导去趟派出所,并给张强带去日常生活用品。”

  第二天上午九点,公司党委会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石原主持会议。会议议程第一项,讨论通过新建项目部经理、书记领导的人选。

  当组织部长孔祥和宣读完一至十项目部领导人名单,大家在酝酿讨论时,副经理邓晓光发言说:“第三项目部的书记人选怎么没有张强,而让政治干事曹万龙担任了书记?”

  张强身上发生的事情,邓晓光不知道。他在党委会上提出疑问。

  石原赶快解释说:“张强犯了错误,不能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了。下一个议程,我们就要讨论对张强的处理意见。”

  项目部经理、书记人选,公司主要领导在会前已经酝酿多次,在党委会上只是走一下程序。

  石原见大家都不说话,就说:“如果大家没有意见的话,我们就以鼓掌的形式表示通过。”

  大家热烈鼓掌,一致通过。

  下一个议题就是讨论对张强的处理意见。

  工会主席小马向党委会汇报了张强犯错误的情况。

  工会主席小马汇报后,石原说:“张强犯错误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根据党纪国法,请大家讨论对张强的处理意见。”

  大家沉默了好长时间,没有人讲话。

  林娜娜打破了沉寂,她说:“张强犯错误性质是严重的。他于党纪国法而不顾,以身试法,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我建议:给予张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

  林娜娜担任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务工作后,第一次遇见对下属犯错误发表处理意见。张强的这件事儿,她觉得他给党组织抹了黑,身为主管,脸上也不光彩。对他的处理上,宁左勿右,双开了事。这样做,可树立自己的权威,也可以以后对下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经理陈铁山听了林娜娜的发言,直撇嘴。他心想,张强的这件事有那么严重吗?搞得像跟阶级敌人似的。别忘了,张强是你的下属,你不想办法挽救他,也就算了,还一棍子把他打死。以后,谁敢跟你一起共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分公司经理身上,我死活也要保他,保党籍我不敢说,最起码我要保住他的公职。陈铁山想到这儿说:“听了工会主席对张强犯错误的情况介绍,我觉得张强犯的错误,是在喝了酒以后,在丧失意识的情况下所犯的错误。他不具有主观能动性。如果他在清醒状态,我相信,张书记绝不会做出丧失党性原则的事情。但是,张书记毕竟还是犯了错误,是应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我建议:给予免去职务、留党察看和行政记大过一次的处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