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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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焕生当然知道这一点,于是他说:“对啊。我也没有选择。我攀上了金家的势力,就得好好做生意。与虎谋皮,哪有那么轻松。”

  他说得很真挚,祝升却莫名觉得不能太信,金喜对他的态度分明不是什么利用,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超出了利益关系。

  “只是这样吗?”

  裴焕生重重地点了下头:“只是这样。”

  春天的雨夜总是复杂挠人的。

  春雨绵绵,伴着春雷。惊蛰一声雷响,万物复苏,意味着大地回春,生机勃勃。偏偏裴焕生不爱这样的雷声,比起春雨,他更讨厌雷声。

  那年春天第一声春雷响时,他失去了师父。

  十八岁时,他离开了飘渺谷,一个人北上在京城落脚了片刻,他没想到的是,离朝廷最近的地方,也有这么多江湖人士。

  他在这里打响了落桃花的名号,当时谁人不知裴少侠的落桃花只需要一滴就能要人性命。裴焕生不吝啬,太过于慷慨,那时候的他年轻气盛,巴不得名震天下,大大方方地向所有人展示他的毒。

  从落桃花到后来的醉春风,每一个都像极了酒名,却是致命的毒药。

  这些手法,都是他学自他的师父闻悲秋。

  他第一次见到闻悲秋,是在春风骀荡、繁花盛开的三月。那年他才七岁,不懂事地说闻悲秋的名字过于伤感。闻悲秋脾气性格很好,并未因此恼怒,而是应和道:“是啊,所以我喜欢春天。”

  六岁时跟着他娘裴清瑜从陇西来到中原,南下入了江南,辗转到湘水衡山一带的飘渺谷。他们大费周章,在此处安居。抵达飘渺谷那日,是他七岁的生辰,在后来,他成为了闻悲秋的徒弟。

  他在那时附和闻悲秋,说:“嘿,师父,我也喜欢春天。”

  不知道是因为这声“师父”,还是因为他们一样喜欢春天,让闻悲秋笑出声,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脑袋,拉着他的手,很是慈爱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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