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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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沈忆还能体会到当老板的乐趣。

  三十岁的易斯年。

  他同沈忆记忆里的模样很像,但不同的是那个易斯年总是面色沉沉,稀少出现笑。

  而这个三十岁的易斯年,他视线依旧像十年前那样总是平静的看着沈忆,他眼眸时常带笑,戏耍着逗弄着沈忆。

  沈忆和易斯年也在其他国家领了结婚证。

  并且再次举办了一场婚礼,不同于以往的豪华,他们在草原举行的,沈忆养了一只小狗,带着安秋心他们在草原跑来跑去。

  是一只小土狗,是沈忆在路上捡回来的。

  沈忆在三十五岁时不知道是觉醒了什么基因,他开始沉迷画画,攀岩,各种挑战。

  时不时让易斯年和张良才他们给他当模特,甚至不听劝导一个人去参加各种比赛。

  家里的墙被放了满满的金牌。

  刘辰他也向上辈子一样忙于事业,但不同以往的是,他也在三十五岁时领来了一个女朋友。

  他说他已经偷偷喜欢了好久,追了要两年才追到,

  甚至所有的社交平台都换上了那女孩的图片,向沈忆他们炫耀他已经不再是个单身狗。

  沈忆看他这劲头,估计不久后也要跟着那小姑娘结婚了。

  四十岁的易斯年没有近视,他眼尾带了些许细纹,在时间的沉淀下显得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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