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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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当年刘正杰审理此案时,任露娘自是不肯承认参与了附逆,毕竟普通的打家劫舍和附逆之罪,所要受的刑罚,可谓是天壤之别,刘正杰为了早日结案,不免用了些非常手段,总算逼任露娘画押认了罪。事后,刘正杰也曾经把卷宗拿给顾廷烨看过,以备不时之需,但顾廷烨从来没把任露娘当回事,更没有预料到有朝一日刘正杰也可能翻船,故并未认真看那份卷宗。

  等到任老汉把刘正杰告上公堂时,顾廷烨才又想起那份卷宗,无奈为时已晚,这份卷宗早已到了包大人手上。

  包大人凭这份卷宗认为,侯府下人必然说了假话,做了伪证。

  与此同时,奉命开棺验尸的方仵作也有了重大发现。任露娘的尸体虽然早已化作一堆白骨,但这具白骨十根手指全部被夹断,膝盖以下的腿骨也被打断,显然生前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刑罚。

  包大人立即提审了当年共同审案的官差,在铁的物证面前和包大人三口铡刀的威慑下,官差终于承认了当年刑讯逼供的事实:任露娘一开始从未承认参与谋逆案,也从未承认小秦氏参与了谋逆案,是刘正杰下令用残忍的刑罚逼任露娘认罪画押。

  此时,虽然包拯已经掌握了任露娘案的卷宗和官差的口供两项重要证据,但这些证据仍不足以给刘正杰和顾廷烨定罪,包大人认为,此案的关键还在于侯府的下人,侯府下人能冒着伪证罪的风险包庇顾廷烨,无非是因为“威逼利诱”四个字,因此指派了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展昭公孙策等人,详细调查侯府下人们这些年来的经历过往。

  经过调查,包拯惊讶地发现,两个残疾丫鬟竟然是不久之前才被买回侯府的。原来,当年京城叛乱以后,这两个丫鬟就被侯府卖到了北方苦寒之地,直到近期,侯府的绿枝突然去了一趟北方,出钱把她俩赎了回来,与她们一并被买入侯府的,还有她们留在京城的家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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