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第637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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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政使则是负责掌管经济民生事,具体下来以工商业以及农林畜牧业等为主,具体侧重要看地方上的经济结构,比如在漠南省那边,最为重要的自然是畜牧业啊,工商业和农林业的规模太小,上不了台面。

  广东这边因为经济发达,布政使的权限也主要侧重在工商业方面,还有一个民以食为天的农业方面。

  布政使过来就是按察使,这个按察使和参议一样,都是从三品,有的是参议转任,有的是巡警厅厅长直接兼任,主要掌管司法事,当然,这个司法事的权限基本也管不了督察院和审判院,这两个机构是上级直属机构,和巡抚衙门没关系。

  然后是参议,从三品,人数上少则两三人,多则五六人,各省情况不同而在人数配置上有所不同。

  参议根据巡抚的指示,分别管理不同事务,或负责吏务,或负责礼教,或负责水利防洪,或负责交通基建,或负责农桑事等等,没有明确的管理范围,由巡抚直接分配职权。

  以上这些人,就构成了巡抚衙门里的决策圈,也是一个省里最顶级的一小撮文官。

  嗯,各省税务厅、督察院、审判院这三大机构的官员,不算传统文官序列,也巡抚衙门的人不是一路人。

  人家基本不鸟巡抚衙门的。

  而大楚帝国的省级衙门,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政治分权管理,乃是其他的府、州、县、镇也是类似的分权管理模式,主要还是效仿了京畿的参务制度。

  第696章 天子用人

  罗志学搞出来的参务制度,就是属于这种一把手掌管大局,其他人分管不同事务的制度。

  主要是因为他不愿意放权,想要进一步集中皇权,但是有分身乏术,精力有限不可能把所有事都亲自处理。

  最终才参考了明王朝的内阁制度以及清王朝的军机处制度,再加上后世近现代国家的一些制度,最终搞出来了这个参务制度。

  其核心原则就是集中皇权,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

  大楚帝国的中枢机构是如此的,后续设立省级巡抚衙门的时候也是一定程度上参考了中枢的参务制度,进而建立起来了很特殊的分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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