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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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

  一开始路云初并没有选择让自己上, 他的宠受除了火麒麟以外都没有踏入君主级,就连趴耳兔成功进化成了滑土行兔以后,实力等级也刚刚达到半步君主级, 更别提他新契约不到一年的灯笼寒水鱼了。

  所以对于对方队伍中的最强者,路云初安排了武柯和宋琰顶上, 自己则选择了一名实力中等的对手进行对战。

  某种程度上来说,火麒麟也是东煌古国队伍当中的一个秘密武器, 轻易不能上场。

  凌云对其他选手的对战并不是很关注,他重点关注了自家好友路云初的对战。

  在凌云离开学校以前, 路云初的滑土行兔还只是一只趴耳兔,转眼一年多的时间过去,它也成功进化了啊!凌云不禁为时间的流逝而感到感慨。

  “你就是东煌古国队伍的队长?也不怎么样嘛?”路云初的对手阿莫斯笑道。

  “记住我的名字,我叫阿莫斯, 是接下来将要打败你的人。”

  路云初对阿莫斯这自信的话很是无语,他哪来的自信, 觉得自己一定能战胜他?

  “废话不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进行对战吧。”路云初率先召唤出了滑土行兔。

  “我的宝宝,出来吧!”阿莫斯先是做了一个很恶心的动作,然后才将自己的宠兽阿奴比斯兽召唤了出来。

  阿奴比斯兽是一只类人形宠兽, 他有着一身十分强健的肌肉,它的爪子可以很轻松的举起一块三百斤的巨石,并将它捏的粉碎,它的进化型普比斯兽更是不得了, 可以轻松捏碎七百斤的巨石。

  因为其强悍的能力,阿拉阿拉国的居民会亲切地叫它战神兽。

  “来吧!开始我们之间的对战吧!”阿莫斯大吼一声, 顿时热血沸腾了起来。

  “阿奴,使用直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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