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站108天(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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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18岁的时候,陆朝觉所在的男团仍糊得普通。有一次聊天,队友们谈到追女孩子,讲了故事,一个士兵爱上了公主,向公主表白,公主要求士兵在她的阳台下守她100天,做到就嫁给他,士兵一直坚持到第99天,第100天公主没见到士兵,他就这样走了。

  陆朝觉听完,他不明白那个人跑什么,就差一天了干嘛跑,要跑还不如早点跑,如果是他的话,别说100天,他站108天。

  他说出来,队友都大笑,只有一个一边笑他,一边说他比狠人还多一点。后来,他是团里唯一混得不错的,更在娱乐圈站到了顶尖。

  他自认不大聪明,也不算多会交际,从来都只凭着一股执拗劲,我要的,就是要,我想做的,就要去做。

  于是,他半夜实在睡不着,就走到徐金玉房间里,把灯打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她。

  就是想看看她,太想她了。

  兴许是他近几年太喜欢滑雪攀冰了,老天送了个千年寒冰过来,这女人哪里是什么猴子,就一大冰块成精,比他冰冷多了。

  陆朝觉叹了口气,而她翻了个身,侧面正对自己,露出脖颈,淡红的吻痕在上面像某种神秘的花纹。

  “真好看。”他低语,笑意从嘴角一直蔓延到眼底,手指不自觉想要触碰,却在即将碰到时缩回。

  他怕弄醒她,更怕自己一旦碰到她,就禁受不住想要更多。

  深吸一口气,他将那股蠢蠢欲动的欲望压下去,伸手轻轻拉起被角,将她的肩膀盖好。

  她现在没有皱眉,睡颜比之前安稳平和多了,本来长得就偏圆幼,没什么明显棱角,下巴短而柔和,现在一看更像个孩子。

  或许本来就是个孩子,睁眼的时候就要故作大人的姿态,他懂这种感觉,自然认得出同样稚嫩的心灵。

  她忽然把被子往上拉,盖住了脑袋,陆朝觉去把被子往下扯,让她露出脸来,可她微微嘟起嘴,似乎无声地表达不满。

  他有点无奈,感觉她好像很适应黑暗,上次能直接摸黑到客厅哭,他却不大喜欢黑暗,他喜欢灯光,必须送她一盏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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