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还不等郑晓理答应,陆明朝就听到有人叫他,扭头看去,正是锦鲤。

  “你要去学校是吗?走啊一起,我刚从我们家公司实习回来,我送你回学校,送完你我就去找我女朋友,刚好顺路!”

  第七十九章 :朝朝不喜欢医院

  郑晓理见来的人是锦鲤,扬了下手里的公文包:“那行,我先把东西送回去交接,有事给我打电话。”

  陆明朝跟着锦鲤上了车,好奇的问他:“你跟你女朋友好像谈很久了,快结婚了吗?”

  “快了,等毕业了就领证。”锦鲤边开车边道:“没想到啊没想到,明朝你竟然是我们四个里面最早领证的。”

  陆明朝开心的摇头晃脑:“阿时说今年我生日的时候办婚礼,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啊。”

  “那当然,我到时候带我老婆一起去。”

  不知怎么的,陆明朝觉得肩上一松,他扭头看了一眼,是背包的带子断了。

  不安感再次涌起,他将包抱在怀里,从里面掏出蓝牙耳机戴了一个,找了个歌放。

  “我看见王铮了。”锦鲤边说边把车速降下来,停在王铮身边:“王铮!你也去学校的吗?上车!”

  “霍,你俩都在啊。”王铮开了车门上了后座:“我等会儿去学校,我先去商场买点日用品。今天才15号,估计咱们得在学校呆上十天半个月吧,你们需要什么,我给你们带。”

  “明朝要回去拿论文,老师给他打了电话的,我跟你去商场吧。”锦鲤对王铮打了个响指:“你不是想认识我女朋友的闺蜜嘛,正好买完东西一起去……”

  不知道是不是王铮的嗓门太大,陆明朝总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

  想想这段时间的忙碌,确实熬夜了几次,最近一周都没怎么睡踏实,可能又要感冒了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