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妃11(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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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吧,小姐。”

  她像一个初生的婴儿,本能地啜饮起他的伤口,源源不断地鲜血从他的身体流向她的身体,那抹赤目的红,便成了那段记忆中唯一的颜色。

  ——

  再后来的事你却记得,坠崖的第五日,泠府的人才找到你,可当时山洞里只有你一个人,他们都以为长玉已经死了,便没再找,而你醒来之后也失忆了,不记得长玉了,自然也没有去找他。

  伤愈四年后,你将到及笄的年纪,性子却越发野了,常常女扮男装到戏馆里玩乐,在那里,你认识了戏子秦珩。因他生得格外俊美,只在戏台下遥遥看了一眼,你便对他生了别样的心思,后来更是花重金买他一夜的时间给你唱戏舞曲。

  初时秦珩对你颇为冷淡,甚至有些厌恶,你却没发觉,反而愈挫愈勇,缠着他让他教你唱戏,又买来许多外头的新鲜玩意儿送他赏玩,那时只觉得他心气儿高,送什么都不入眼,对你总是冷冷的。

  若要说他具体什么时候对你转了性儿,却也说不上来,只记得某一次,他看到了你手腕上戴着那枚玉镯,突然问你这镯子是哪里来的。

  那是他头一回主动问你的事,你自然欢喜极了,把知道的都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护身符。”

  你捧起那镯子,眼神中透着光,和他说起儿时坠崖的事。

  那是一场九死一生的劫难,你被救回时,手腕上就多了这东西,彼时多有凶险,你却活着度过了,想来一定是有佛祖保佑你。

  你絮絮说完了,回过神来,却见秦珩呆愣愣地看着你,那双美丽得仿佛玉石的眸子里,有什么正在融化。

  他低低道:

  “既是这般要紧的东西,便好好收着吧。”

  再之后的事,却有些令人难以启齿,便不想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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