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独立日 第40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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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序没有学籍,也没有身份证明,学校虽然不收学费,但餐食住宿早有定额,他没法住校。于是母亲在附近的村镇租了个沿街的小破屋,又买了辆不知几手的摩托车,开起来叮铃哐啷就跟要散架似的。

  她白天在镇上打工,晚上去学校接时序,时序的三餐都跟旺叔一起吃。

  这样持续了大概半年时间,终于有一天,送时序上学后,女人留了只信封给门卫,托他交给旺叔,人就消失了。

  信封里装了八百块钱,除此之外,还有张字条,字条上就一句话:你是个好人,孩子就交给你了。

  没有署名,也没有给儿子的只言片语,那个女人凭空从时序的人生里消失了。

  旺叔是个藏族汉子,粗糙了一辈子,四面八方打听了半个多月,没找着人。村镇上的出租屋人去楼空,找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才发现是家灯红酒绿的歌舞厅,据说女人每晚在那唱歌,兼职陪酒,勉强糊口。

  老板说:“看她瘦的那个样子,跟骷髅似的,喝几瓶酒就在厕所吐得昏天暗地,我哪敢用她?万一喝死了,那我不是赔大了?”

  女人被解雇已有一周,她在村镇上来来回回地问,可一来没有一技之长,二来小地方工作岗位早已饱和,她始终没找到工作。

  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养孩子?干脆一走了之。

  旺叔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回学校面对这个被抛弃的小孩,没辙,钱和字条都给时序看了,末了摇摇头,说:“只能留下来了,凑合过吧。”

  于是时序就在校长宿舍里住了下来。

  那时候旺叔还抱有一点幻想,说不定女人安顿下来,生活不那么窘迫时,还会回山里接小孩。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能说丢就丢?

  在那之前,他先替她养着吧,不过多一张嘴而已。

  但时序不这样想,即便那时候他才九岁大,他也知道母亲不会回来了。

  最后一天送他上学时,女人替他穿上了前一天在镇上买的新衣服、新鞋,甚至为他背上了崭新的书包。他们在镇口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母亲还温柔地问他喝不喝牛奶,吃不吃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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