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王安石变法(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在保守传统的人们眼中,王安石是个古怪的人,甚至有人从王安石的面相上断言其“眼中多白”,是奸臣之相。以张方平、苏洵为首的官员反对神宗重用王安石。但这些沸沸扬扬的议论并没有动摇神宗的决心,他决定把王安石召到身边亲自考察。

  神宗先是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之后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1068)四月,王安石入京受命。神宗一听王安石来京,异常兴奋,马上召其进宫。神宗与王安石晤面,听取王安石有关政治、财政经济以至军事上的改革谋略之后,深感王安石就是能与自己成就大业的人才。而王安石亦被神宗励精图治、富国强兵的远大抱负所折服,君臣二人为了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走到了一起。不可否认,神宗的改革理想之所以在继位之初就能付诸实施,与王安石的支持有着密切关系。

  宋神宗年轻气盛,朝气蓬勃,他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变革方桉符合自己的理想。于是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

  王安石既为首相,与神宗天子相知,言听计从,立志一套新法来,即农田法、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法、免行法。荆公自以为是,复倡为三不足之说:“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因他性子执拗,主意一定,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

  话说登州有一妇女,许嫁未行,闻夫婿貌丑,心甚不平,竟暗挟利刃潜往害夫。乃夫尚未睡着,慌忙起避才得不死。只因用手遮格,被断一指而去。乃夫遂鸣官诉讼,知州许遵拘妇到桉,见该妇姿色颇佳,与乃夫确不相配,遂有意帮她脱罪。令她一一承认,当为设法保全,该妇自然听命。许遵即以自首减罪论上达朝廷。王安石就同意了。

  司马光愤然道:“妇谋杀夫,尚可减罪么?”王安石道:“妇既自首,应当减罪。”光又道:“该妇谋杀乃夫,谋自谋,杀自杀,能够减罪么?”王安石道:“若自首不得减罪,岂非自背律文?”两人相持不下,请神宗判断。神宗袒护王安石,也说应当减罪。

  其实妇女杀夫又自首,谁也不知道该不该减罪。

  熙宁三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司马光遂上书道:

  臣闻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者,必斯人也!

  看官!你想神宗方信王安石,怎能瞧得进去?看到误天下苍生句,不禁怒形于色,立将原奏掷还。司马光大声道:“陛下如不见信,臣不愿与奸佞同朝,乞即解职!”神宗也不多言,命他退去,司马光辞职离京。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每憎他兄所为误国。安国为西京国子监教授,颇溺声色。时安石为相,以书戒安国道:“宜放郑声。”安国回书与安石道:“亦愿兄远佞人也。”安国又尝力谏安石,言:“天下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兄,恐为家祸,宜速罢之。”安石不听。安国泣于影堂前道:“是吾家灭门矣!”

  有一天御史蒋之奇上书弹劾欧阳修,说他不修私德强奸外甥女。神宗览毕当然不信。诏问之奇,之奇无从取证,只好说出一个彭思永来。

  之奇的御史本由欧阳修推荐,朝臣视他为邪党,对之奇冷嘲热讽,之奇听不过去,便欲与欧阳修立异借塞众谤。欧阳修妻弟与修有嫌,捏造谣言诬修淫乱,彭思永听后转告之奇,之奇也不问真伪上章劾修。及奉诏诘责,只好将彭思永的话复奏上去。神宗再诘思永,思永也拿不出真凭实据,于是诬告反坐,思永、之奇两人一律贬谪。欧阳修辨明诬伪后对蒋之奇十分不满:当初我对你是举荐,现在你对我是举报。欧阳修要求退位,乃罢为观文殿学士,出知亳州。

  王安石身上长虱子,这些琵琶状的虫子甚至出现高攀到他的胡须,传为笑柄。史料记载王安石“性不好华腴,自奉至俭,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由此可见他身上常年携带虱子也就不奇怪了。

  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说王安石从来不换他的长袍。一天几个朋友同他到一个寺院里的澡堂会。在他由浴池出来 之前,朋友们特意偷偷的留在外头一件干净的长袍,用以测验他是否知道衣裳已经被换了。王安石洗完出来把那件新袍子穿上,朋友动了手脚他完全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身上穿了件衣裳就行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