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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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佩璇与严士扬虽然是同班同学,但却到了大二那年才认识彼此。

  在法律系这种动辄数百人的大系里,如果没有特殊的缘分,平常来来去去只是上课,要认识同学也不容易。

  严士扬一进入大学就加入棒球校队──从小就爱打棒球的他,还一度不想继续升学念书,只想上班场驰骋,但最后还是屈服于父母的要求,考上了这个人人称羡的一等学府。

  沈佩就不同了,她出自单亲家庭,父亲很早就去世,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很认真,知自己唯一翻身的机会就是读书。每天,她除了到学校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希望维系自己生活所需,尽量减轻母亲的负担。

  说真的,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碰面?

  严士扬一个星期七天,进教室的时间很少,大部分都待在校队练习;而沈佩璇每堂课必到,就算教得再烂的老师,她也会到教室自己念书,总之她绝对不会浪费时间。

  这样看来,他们能碰到面的地点,大概也只有棒球队。

  那一年暑假刚过,他们都升上二年级。

  严士扬成了棒球队的队长,从暑假开始,他们移地训练,跑了很多地方,很辛苦,东奔西跑也很麻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那天上午,开学第一天,棒球队已经在练习场进行训练。严士扬当上队长,简直威风八面,带着同学与学弟们一起辛苦操练。

  他嗓门大,站在练习场上整队,吆喝着“快点,等一下先跑操场十圈,跑完以后开始进行投接练习。”

  喜爱运动的严士扬长得比一般同年龄的学生高壮,黝黑的脸上有着一双常常皱紧的浓眉,看起来好像很凶的样子;再加上他的嗓门很大声,乍闻他怒吼骂人,一定会被吓到。

  只有跟他已经很熟的队友才会知道,这家伙只会这一千零一招的狮吼功,事实上他人很好,同学间有什么忙需要帮,他义不容辞,不然他怎么可能会被推举成为队长!

  只是这家伙最麻烦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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