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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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骗适时登了场:乌二若主动投案,李逸群可保证乌二在宪兵队决不受刑,至于乌二的性命,完全可由李逸群保证。

  乌二婆娘考虑再三,估摸乌二确乎躲不过去了。就算日本人一时抓不住乌二,李逸群也有办法找到乌二的,万一李逸群先于日本人找到乌二,那时再找李逸群帮忙,李逸群肯定会找出百般埋由推诿。若说不找李逸群帮忙,可她又有谁可以请托?

  再说这桩劫金案,虽是闹得满城风雨,但日本人那里并未受到任何损伤不是吗?劫金案,从头到尾,都是阿金搞出来的,与乌二无任何关系。即便是阿金于事前对乌二提过劫金一事,但乌二未置可否,就凭这一点,顶多可说乌二是知情者,不能算乌二是参与者;且乌二为“和平运动”出过力、流过汗、洒过血,这一汗马功劳,日本人也晓得的!

  总之,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主意一定,乌二婆娘就把乌二叫了出来,向李逸群投案。

  李逸群确乎言而有信,亲自出面向负费侦破劫金案的小林少佐联络,要小林对乌二勿要用刑,并稍予照顾。小林满口应承,向李逸群作出保证,会十分恰如其分地照顾鸟二。一切打点妥当,李逸群这才让秘书带着乌二,去向日本人投案了。

  乌二被送进日本宪兵队的当天,罗之江应李逸群的电话之请,特地从南京赶到上海。刚一照面,李逸群二话不说,就向罗之江交代说,你立刻会同日本宪兵前去查封乌二的家产。罗之江一听,颇感为难。一来,他与乌二交情不错,乌二才被送进日本宪兵大队多久啊,他就干这落井下石之事,若是将来乌二出来了,他又以何而目去见乌二;二来,抄家这等事,既然要由他的政治警卫总署的名义来执行,那么抄家之后,就得由政治警卫总署的名义来贴一张查封布告。要贴布告,就得盖上政治警卫总署的关防。可是李逸群打电话让他来上海时,并未说是出何任务。临到该贴布告时,连印信、关防都没有一颗,那也太不像样了吧。

  更深的原因,是他兔死狐悲之感。当然这些话,他不能对李逸群说,谁知道李逸群会不会在某天算计他?

  罗之江会犹豫,这在李逸群的预料之中,他佯装糊涂,问:有困难没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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