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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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合乎条件的健壮未婚女子,若先前不曾享受到好处,此次也能自己应召役妇。

  只是有附加条件,役满后定居百越。

  但想想这些女子,领取了工装和粮布补贴,自己有财产,不管是立女户,还是与役夫或越人组成家庭。

  真的会比在家乡生活得艰难吗?

  其实不会。

  周邈:但附加条件的存在,严格来说并不公平,哪怕之后定居百越并不一定是坏事。

  等到开工后,他看看能不能补偿她们一些吧。

  李斯:……罢了。

  嬴政:“关于此案中的役妇,当如何论处?”

  曾经的廷尉李斯,今日竟难得心慈手软一回。

  “既已过了系统审核,说明她不曾冒名顶替,旨令也未曾限定不准女子具名应召,按律当论无罪。”

  “左丞相言之有理!”李斯你可算讲理了一回!

  要是一

  直这么公正有原则,怎么会在历史上马失前蹄!

  李斯:虽然不曾言传,但他已经意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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