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我把自己上交秦始皇 第23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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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邈大概看下来,民律篇更多是对黔首的行为倡导与部分约束,传扬法制理念。

  已经有了‘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模糊影子。

  “棒棒的!”周邈给予肯定。

  “具体

  的律条我也不懂,但肯定是李丞相你这个法学大家和众多法家学子,会比我更懂。”

  “但我感觉大方向是没错的!”

  民律篇得到见识过后世法治社会的周邈的肯定,李斯心中大定,同时也愈加自信。

  便又继续说刑律:“在刑律篇,废除了大部分肉刑,又放宽连坐、减轻量刑。”

  ……

  周邈跟着翻阅起来。

  在刑律篇,他看到了放宽连坐的前提条件,是在除杀人、大逆等大罪之外。

  例如,有强盗入室盗窃但没伤人,同伍之人就不连坐。

  但若杀了人,同伍之人没尽到监管检举之责,便要连坐一至三年不等的徒刑。

  也行叭!

  毕竟是封建社会呢!——甚至是还有大量奴隶制残留的封建前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放宽连坐,就已算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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