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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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父母带着我们去美利坚投奔舅舅一家。

  爸爸本想入乡随俗给我取个英文名——gotham,很适合我的名字。

  但是妈妈反对,她表示,gotham是愚人村,我本来就不聪明,再叫这个名就太不吉利了。

  不过我很喜欢,哥哥姐姐支持我,妹妹弃权,四比一,我成功获得了这个名字。

  ……

  我在美利坚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约翰,虽然在大街上叫一声约翰至少能有十几个人回头,但是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和他的偶像约翰·华生同名。

  约翰是一个过于活泼的家伙,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就他会在我身边锲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欢讲他的偶像,但是在发现我对此不感兴趣后,又开始给我讲超级英雄。

  我给他的回应很少,但是他乐此不疲。

  名。

  我告诉他们我很好,约翰在其中无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妈妈总在我耳边嘱咐我让我对约翰好一点,起码不能让人说单口相声。

  ——这是友情。

  那声音又出现了。

  好吧,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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