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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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无不惊愕地抬起头望着站在附近的一个陌生年轻人,只见他那一双肮脏粗糙的手在打补钉的夹克前抓着一顶破帽子。他看上去十二岁左右,而下巴已长出短须。

  “对不起,各位女士先生,”他一本正经他说。“我知道我闯入你们的聚会,太过卤莽无礼。可是我母亲常常哼那首歌给我和妹妹听,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唤起心中的感伤。”

  “过来坐,孩子,”莫琳说。”篮子里剩下一块蛋糕没人吃,还有一些乳酪和面包。你叫什么名字,打哪儿来的?”

  小男孩跪在她身旁。“我叫丹尼默里,女士。”他拉拉额前沾污的黑发,然后在袖子上擦手,伸手接莫琳从餐篮里取出的面包。“我家在康尼马拉。”他大咬一口面包。比利又拉起手风琴,小男孩的手垂至身侧。

  “乘着风的翅膀飞过”凯蒂唱着。饥饿的小男孩咽下面包,跟着她唱。

  “听那风吹。”他们反复唱了三遍后停下。丹尼默里的黑眼珠子亮如黑玉。

  “继续吃你的面包,丹尼默里,”莫琳说,粗鲁的声音充满感情。

  “待会儿就用得着你的体力。我们正在烧茶,然后再听你唱歌,你天使般的声音仿佛天赐。”没错!小男孩的爱尔兰男高音音色和杰拉尔德一样纯净。

  奥哈拉家人忙着摆放茶杯,那位饥饿的小男孩一个人静静地吃。

  “我刚学会一首新歌,我想你们大概会喜欢,”小男孩对正在倒茶的莫琳说。“那是从一艘停泊在费城的船上学来的。你们想听我唱吗?”

  “歌名是什么,丹尼?也许我听过。”比利说。

  “我会带你回家,听过吗?”

  比利摇头。“我很乐意向你学学。”

  丹尼默里咧嘴一笑。“我很乐意唱给你们听。”他将头发甩向脑后,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张开嘴巴,音符像闪亮的银丝从他嘴里吐出。

  我会带你回故乡,凯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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