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最后期限(16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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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种坐在它面前的本能太强烈了,无法抗拒。那么做似乎是非常自然的,就像手烫后想伸进冷水里一样。

  “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傍晚前你必须开始动笔,否则你这狗杂种会后悔的,而且不止你一个人后悔。”

  皮肤下那种痒痒的,蠕动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从他手上的洞口向外扩散,他的眼球似乎与那种感觉同步跳动。在他的心中,麻雀的幻影更清晰了。那是在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克区,里杰威克在春天白色的天空下,时间是1960年,整个世界都死了,只有这些可怕的、普通的鸟,这些灵魂摆渡者。在他看着的时候,它们一起展翅飞起,黑压压的一片使天空也黯淡下来。麻雀又飞起了。

  在泰德窗外,电线上,医务室屋顶和礼堂顶上的麻雀一起展翅飞起,几个到校早的学生在学校对面的人行道上停了下来,看着鸟群飞上对面左侧的天空,向西飞去。

  泰德没有看到这些,只看到他童年居住的地区变成梦中的死亡地带。他在打字机前坐下,深深的沉入昏暗的恍惚状态中。但是一个念头牢牢抓住他:狡猾的乔治能让他坐下来,转动ibm的钥匙,但他不会写那本书,不管发生什么如果他坚持这一点,狡猾的乔治就要溃烂,要么像一支蜡烛的火焰一样被吹灭。他知道这一点,他感觉到了。

  他的手现在乱抖乱颤,觉得就像卡通片中被大锤砸过后的爪子。并不完全是疼痛,更像是后背中间一块你永远也够不着的地方开始痒起来,痒得你快要发疯了。不是那种表面的痒,而是深入骨髓的痒,痒得你咬紧牙关忍着。

  但是甚至这种痒也显得遥远而不重要了。

  他坐在打字机前。

  七

  他一打开打字机,奇痒就消失了麻雀的幻影也随之而去。

  但是恍惚状态还存在,在这状态的核心有某种强制的命令:有一些东西需要写下来,他可以感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催促他做这件事,做完它。这种感觉比麻雀的幻影或手上的痒更糟,这种痒似乎发自他内心深处。

  他把一张纸卷入打字机,然后坐了片刻,感到遥远而又迷惘。接着,他把手指放在中间一排键盘上按英文打字法的基本位置放好,虽然他几年前放弃了英文打字法。

  手指颤抖了一会儿,然后除了食指,其余的手指都向后撤。显然,当斯达克真的打字时,他的方法和泰德是一样——一边寻一边打,当然,他只会这么打,打字机并不是他擅长的写作工具。

  当他移动左手手指时,隐隐有点儿痛,但仅此而已。他的食指打得很慢,但文字还是很快就出现在白纸上。它简短得令人心悸。歌特式打字头旋转起来,用大写字母打出了十二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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