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窥探(9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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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莱布什街,阿历克斯马辛在那儿长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亲的弹子房赌博。在这个故事中,家是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m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写时所写的也是真的,但是炽热的感觉和冲动似乎都已减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这和他笔杆抓得太紧有关。他曾在那篇论自动书写的文章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小说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斯达克的出生其实和大众所说完全不同,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用铅笔写斯达克小说,那不过是一种仪式。作家和运动员一样,很容易迷信仪式。棒球运动员会日复一日穿同样的袜子或在走进投手区前划十字,如果他们打得好的话;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样的模式直到它们变成仪式,以避免失败这被称为作家的障碍。

  其实乔治斯达克用铅笔写作的原因很简单:泰德忘了把打字机色带带到他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他没有打字机色带,但创作冲动非常强烈,于是他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最后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些铅笔和——

  在那些日子,我们夏天很晚才去湖边的房子,因为我有三星期课要上——那课叫什么?创造性思维,非常愚蠢的课。那是那年七月末,我记得我到楼上书房,发现那儿没有任何色带。见鬼!我记得丽兹甚至那儿甚至没有咖啡——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跟大众杂志的麦克唐纳森谈乔治斯达克半虚构的出生故事时,他想都没想就把地点换成了在鲁德娄的大房子,因为鲁德娄是他主要的写作地点,把场景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当你像虚构小说一样布置场景的时候。但这里并不是乔治斯达克的出生地,他不是在这儿第一次通过泰德的眼睛看世界,虽然泰德在这儿写了大部分斯达克小说和他自己的小说,在这儿他们度过大部分双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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