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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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绕开坐在台阶上的小流浪汉,把垃圾丢到路边的垃圾桶,再回来时,发现那家伙抱着膝盖正看着我。

  “还真碰瓷啊?”我蹲在他面前,问他,“不吐了?”

  他看着我点头。

  “吃东西了吗?”

  他又看着我摇头。

  王哥开玩笑似的笑着说:“你干脆把他领家当儿子养得了。”

  我也笑着和王哥说:“我这岁数也就当他哥,我年轻着呢。”

  站起来的时候,那小子一直看着我,我说:“真把我当爹了?给你两顿饭,你就打算跟着我了?”

  小流浪汉不吭声,就盯着我看。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决定不理他,让他自己玩去。

  这种人就跟火车站缠着人讨钱的是同一类,你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穷到活不下去只能出来讨饭,但我一直都觉得,既然有手有脚,做什么都能赚口吃饭钱,就那么认命了跟人讨饭吃的不值得被同情。

  我这种观念曾经被我爸说“太冷漠”,但我觉得没毛病。

  可能确实有点儿不近人情,但就像这小流浪汉,好手好脚的,为什么不能去打工?就算去饭店端个盘子,也能吃口饭吧?

  不理他,时间久了自然就走了。

  我是这么想的,但很显然,他不是那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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