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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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有衙差将写着案情的诉状呈上,吕哲刚把诉状拿到手,孙少谦突然伸手道:“慢着!”

  吕哲抬头望着孙少谦问道:“孙老将军,过堂之事应按规矩来,您老要插话请等过审时再言。”

  “谁说老夫不照规矩?”孙少谦当下把大刀往地上再一顿,发出“嗡……”地响声,声音甚至有些震耳,“老夫就是不满意你们的诉状,现在老夫自请了刀笔。递诉状!”

  因为林小云杀人案案件重大,属于“公诉”案件,因而诉状是由官府代拟,这也是官府考虑到百姓的实际承受力而作出的规定。不是每个百姓都有钱去请讼师来打官司,而刑事案又不得不过堂。

  孙家的仆人从人群里走出来,捧着一卷诉状上前,吕哲被逼无奈,只好叹口气道:“呈上。”

  吕哲诉状在手,打开来,便也觉得这诉状跟官府所代拟的那份没什么不同。只是这份更着重强调了林小云“丧心病狂”,不过这等形容的字眼在讼事中也没什么实际效用。他再一想,估计是孙少谦以为他要包庇罪犯,不信他,所以才会找人自写诉状。

  吕哲看完诉状,交给一边的衙差道:“宣读。”

  “是。”那衙差拿了诉状,当众宣读起来。

  “元丰五年甲子……”

  诉状内容,主要将案发经过说明,不过这说明中也有些避重就轻,对于孙保带人与人殴斗之事只字未提,只说他“身于闹市之中,为人兵器所伤,伤重无治。案犯谁谁谁,主犯林小云,又有谁谁谁目睹”。

  等诉状宣读完毕,百姓中有议论之声,都觉得这林小云当众杀人该死。这也是孙少谦找人写这份状纸的主要目的所在。

  孙少谦听诉状宣读完毕,再顿刀,喝道:“吕少府,刀笔案牍所呈,可是事实?”

  “是!”吕哲道。

  孙少谦大喝道:“那还等什么,判!”

  “啊?”吕哲稍微惊讶了一下,这公堂上到底是他审案还是孙少谦在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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