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陆清河说,“毛球还在,它不喜欢他养别的狐狸。”

  可是那只狐狸早死了,肉都被他吃进肚子里去了!

  何玉总是梦到它,梦见它睡在自己的书桌上,有时又在自己枕头上。

  毛球的样子,他比陆清河记得还要清晰。他告诉陆清河说,“小公子,我又梦见毛球了。”

  这时陆清河总会无限惆怅,又艳羡道:

  “它定是喜欢你的紧,却是我的梦里连一次也不曾来过。”

  后来不知是杀了狐狸练出了胆子还如何,习武杀人成为侍卫,他都做得异乎寻常的好。

  但何玉并不想做这样的事,他想读书,靠功名。可沾了血的手,触摸到纸笺都会发抖。拿笔出些歪歪扭扭的图案来,叫人笑话。

  陆清河说:“何玉,你读书不行的。功名不只考学问,家世,相貌这些是比学问更重要的。习武吧,你习武很有天赋,将来去考个武状元回来。”

  那时他已经从慈庆宫回来了,十六岁靠父亲荫袭七品的中书舍人,随后进入国子监。启安二十年中殿试一甲第五名,一时如日中天,成了京城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

  便也没人再记得他幼时干的那些混事了,只不过水满则溢,月满则亏。陆家很快就被御史大夫攻讦了,陆清河顶着七品中书舍人转岗成了七品的州官,下放到苗疆来。

  可何玉呢,除了一身的蛮劲什么都没有。他并不喜欢习武,厌恶血腥和汗臭,又做的异乎寻常的好。只是他还是输给了定西将军家的儿子,灰溜溜的从箭亭回来。跟在陆清河身边,一跟就是五年的侍卫。

  他原也不想再争了,只是他们又同时喜欢上了同一个姑娘,陆清河的出身家世将他压得透不过气来。何玉不禁闷闷地想,到底是哪里错了呢。

  当初是否他就该坚持读书,去考功名。陆清河都不了解他,怎就知道他不适合呢。

  夜深,青瓦上有野猫来访。来了好几天了,却都总是不现身,何玉从混沌中被落瓦声惊醒。睁开眼来,旁边的姑娘熬不住,往前栽了个跟头过来,手滑水中。哗的溅起水花,浓郁的药香弥漫鼻尖。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